我国知识产权法院三年受理案件4.6万余件

 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29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三年来知识产权法院工作情况时表示,截至2017年6月,三个法院共受理案件46071件,审结33135件。其中,受理有关专利、植物新品种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、技术秘密、计算机软件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12935件,审结8247件。

  2014年,北京、上海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挂牌成立。

  周强在报告中同时表示,知识产权法院工作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:受理案件数量增长远超预期,办案压力持续增大;随着科技创新的深入推进,知识产权领域新情况、新问题层出不穷,对知识产权法院的司法能力水平提出了新挑战。此外,知识产权二审案件的审理法院不统一。一审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,这类案件的二审法院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, 而一般知识产权民事侵权案件的二审法院则在各省区市法院,二审法院的不同易导致法律适用冲突,影响司法公信力,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和裁判尺度统一有待进一步加强。

  针对上述问题,周强建议,推进知识产权一审案件审理方式改革,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知识产权法院对简单的一审民事、行政案件实行主审法官独任审理进行试点,促进案件繁简分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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